常州市德安医院医疗监管平台业务表新增服务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2024-03-14| 阅读次数:9530
常州市德安医院医疗监管平台业务表新增服务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常州市德安医院医疗监管平台业务表新增服务项目

本项目预算价:2.5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2.5万元,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新建4张表数据上传业务流; 确保新系统上线后的数据可以增量上传至省厅中心库。

具体功能需求如下:

上报服务需求:为了进一步优化数据质控管理,按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部共享数据集标准补/重传2020年以来所有数据(符合标准的无需补/重传,院感部分需上传2022年以来数据)。

新建业务流表:投标人需根据政策要求新建4张数据业务表上传业务流,确保新增业务流表上线后的数据可以增量上传至省厅中心库。

具体业务表清单包含但不限于(根据省行政部门要求为准):

1.检查报告指标信息表结构

2.住院病人体温腹泻次数表结构

3.住院患者侵入性操作记录表结构

4.出院患者感染预警信息表结构

数据量核对与补传:投标人需从院端数据抽取、数据入库两个环节分析比较医院实际业务数据量和抽取后数据量比对,保证抽取后的数据量反应医院实际业务情况;

实时同步“医院内部己完成对照的码表库”与“上传数据库中的码表库”保持一致。

投标人需根据以下两种情况进行数据的清理与补传:

新业务流表过渡期间数据补传;

新业务流表上线后到双方合同签订期间数据补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新建业务流表和数据对接。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材料提交:

有意向者必须在2024年3月21日下午17:00之前。提供符合我院要求的报名材料(纸质文件一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齐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按下列顺序装订: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公司资质及简介(营业执照等)。

3.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

4.服务方案。

5.服务报价。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网页截图)。

上述材料正本必须加盖公司的公章,复印公章无效。

请将上述所有文件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后,制作成一份纸质版材料交至常州市丽华北路157号常州市德安医院信息科。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王先生  0519-68016347  80087565@qq.com

常州市德安医院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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